焦作煤业(集团)方庄矿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B区)代储代销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焦作煤业(集团)方庄矿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B区)代储代销
招标编号:HNEC-ZYZB250227001H0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焦作华梵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5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辉县市鑫山物资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5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焦作华梵商贸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常利娜;
第二中标候选人(辉县市鑫山物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金艳。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焦作华梵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辉县市鑫山物资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天(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3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
(1)、投标人可对招标过程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可提出异议,超出时限将不予受理,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异议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异议受理部门: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焦作招标处;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广场西街焦煤综合办公楼4楼;
电话:0391-3518800。
2、无效异议及不良异议
(1)、 以下情况视为无效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①、超过异议受理时限提出的新的异议内容;
②、未向异议受理部门提交关于异议内容真实性和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及证明材料的异议;
③、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异议;
④、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异议受理部门要求仍须补充资料而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的;
(2)、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行为。
(3)、不良异议行为将按照河南能源公司和焦煤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或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取消其参加河南能源公司和焦煤公司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0391-3531801、0391-3531828。
五、
其他
焦作煤业(集团)方庄矿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代储代销分为两个标段,有意向投标人可以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原则上,每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每名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两个标段投标价格相同时,则以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若两个标段投标价格不同时,则以投标价格低的原则确定中标标段,另一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两个标段中标候选人价格不一致时
,则以最低价格为中标价格,不响应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焦作煤业(集团)方庄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焦作煤业(集团)方庄矿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91-351324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焦作招标处
招标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91-3518800
传真:无
联系地址: 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广场西街焦煤综合办公楼414室
邮编:454002
电子邮箱:zyjzzbc2@163.com
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焦作招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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