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段编号:HNEC-GLKJ260051001H001
| 标段编号: |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6-04-13
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公司零星材料供应商公开询比价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建筑公司项目。
1.采购条件
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公司零星材料供应商公开询比价采购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公司,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目前建筑公司业务涵盖大量零星项目,此类项目材料物资计划有零星钢筋、水泥、砖、砌块、砂石等多种常用建材,规格型号多样。本次采购旨在通过询比价遴选合格供应商,与中选供应商签订统一条款的年度框架协议(自签订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30天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约)。后续零星项目材料采购可直接从中选供应商处选择采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2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2.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2.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3.2.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2.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2.6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3.2.7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4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5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应急供货能力,承诺能够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供货响应,保障零星项目的紧急用料需求。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响应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响应文件获取
4.1.1纸质版: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公司(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一楼111办公室)。
4.1.2电子版:参与投标前请通过邮箱(864862407@qq.com)发送联系人、联系方式、公司名称获取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04/16 14:00:00。
4.2.2 递交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将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线下报送至我单位指定联系人。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载报价为本次采购的初次报价。
4.3 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2)加盖公章的报价表;
(3)供应商近12个月内零星材料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04/16 14:00:00。
5.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公司一楼会议室。
5.3现场初次报价:所有到场供应商代表现场见证,公开宣读各供应商提交的初次下浮率报价。
5.4最终二次报价:初次报价宣读完毕后,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可在现场进行唯一一轮最终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以书面盖章形式提交,不再接受任何修改或补充。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公司
地 址:河南省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志豪
电 话:18103802058
邮 箱:864862407@qq.com
7.采购通用条款
7.1交货地址:招标人河南省省内项目指定现场地点。
7.2交货期:根据项目生产情况,在接到项目电话通知后指定时间内到货。
7.3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至上述指定地点并完成现场验收交货,运输、保险等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货物经招标人现场签收前,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7.4付款方式:采用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供应商无条件接受各种面额及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货物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合规发票并完成财务挂账后,招标人按其内部资金计划支付货款。
8.报价要求
8.1基准价取价规则
本次报价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为基准(以项目所在地为永城市的为例):以供货期间永城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永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除税价为基准价。
8.2报价
供应商在报价时需针对不同材料品类,以“8.1基准价取价规则”中价格为基准,提交下浮率报价,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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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品类 |
包含的具体材料 |
下浮率(除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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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材类 |
钢筋、角钢、型钢、铁件、钢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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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泥砂浆及地方建材类 |
水泥、砂浆、砖、砌块、砂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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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材管件类 |
给水管材、排水管材、电气管材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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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线电缆类 |
铜铝芯电线、护套线、开关插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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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装饰防水辅材类 |
防水涂料、油漆、门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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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政材料类 |
人行道砖、平石、井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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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建材类 |
上述品类未包含的其他零星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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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最终合同单价
合同含税单价=基准价*( 1-对应品类最终下浮率)×(1+供应商实际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适用税率)
8.4其他说明
8.4.1 若供应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或中标人在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30天内未能与我方签订合同,或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能有效履行,我公司将在未来一年内询价采购时不再允许其参与报价。
8.4.2 质量标准:交货验收按照国家标准,并附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说明;
8.4.3 合同签订地: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与开元路交叉口龙城广场。
9.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371-86538018
| 序列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采购数量 | 需求时间 | 生产厂家(品牌) | 备注 | 计量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