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段编号:HNEC-XJGL260015001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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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1-16
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润煤业、榆树泉煤矿生态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NEC-XJGL260015001F001
一、询比采购条件:
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润煤业、榆树泉煤矿生态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科研基金。采购人为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润煤业、榆树泉煤矿生态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技术服务
2.2项目编号:HNEC-XJGL260015001F001
2.3项目资金来源:科研基金。
2.4 项目概况:
针对新疆煤矿区干旱少雨、土层瘠薄、生境脆弱,叠加煤炭高强度开采,表土剥离、荒漠化加剧、生态修复重建难度大,急需开展干旱脆弱煤矿区排土场土层重构及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发,基于准东矿区露天矿土层类型进行组合重构,形成三层海绵结构土层,评价土层结构保水和蓄水能力。研究不同植物种类和微生物组合对植物根系生长促进作用及其提水作用;利用微生物研究其对荒漠表土的提质促生效应,系统揭示露天排土场生态重建改土促生机制;研究适宜露天排土场土层重构与植物、微生物修复方法,寻求高效快速复垦修复方式和技术,促进露天矿区生态快速恢复,降低生产恢复成本,为矿山修复提供生态示范和技术依据。
2.5采购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旨在解决西部干旱风蚀荒漠化能源基地生态脆弱与资源综合利用不足的问题。项目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西部干旱区煤能源基地生态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及技术示范》为基础,一是以中联润世新疆煤业有限公司新疆准东西黑山矿区为试点,对干旱区露天矿排土场土层重构及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找到适合西部干旱风蚀荒漠化区利用当地资源进行生态修复的可行性方案,最终实现西部干旱风蚀荒漠化能源基地绿色开采和资源高效利用;二是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要求,编制项目研发专项资金台账一套。
(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总体规划,制定合理的实验方案,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2)开展现场调研和样品采集,进行重构土层理化性质、土壤渗透性试验。开展室内微生物-植物配置联合促进根系发育提水试验,研究其对植物根系生长发育、分布格局及其对土壤孔隙、水 分入渗、涵水的耦合提水作用。
(3)进行露天矿排土场微生物表土提质促生效应研究,评价不同微生物促生提质改土效应,获取相关数据。
(4)进一步完善总结相关研究与内容,完善优化海绵结构土层和微生物-植物修复关键技术模式。编制总结报告。
2.6 项目实施地点:中联润世新疆煤业有限公司新疆准东西黑山矿区。
2.7 最高响应限价:40万元。
2.8交付成果:
(1)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3)申请发明专利1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项;
(4)申请软件著作权1项;
(5)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论文2篇(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完成单位及参与项目人员为第一作者);
(6)在中联润世新疆煤业有限公司矿区建设生态恢复1000m2示范基地,筛选并成功种植5种以上具有自我更新能力的乡土适宜植物,不得转包给第三方;
(7)项目查新报告;
(8)项目成果评价报告或研究成果鉴定证书(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完成单位);
(9)研究成果申报省部级或国家一级行业协会三等及以上科技奖项1项。
(10)根据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西部干旱区煤能源基地生态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及技术示范》(课题编号2022YFF1303305)要求编制项目研发费用资金归集台账一套(包含中润煤业和榆树泉煤矿研发费用资金归集台账各不低于2000万元,新疆豫能投资集团“中央专项资金归集台账”不低于40万元);相关部门验收时,中标单位需在现场协助,确保台账验收通过。
2.9 项目完成周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技术规格书所要求实现的全部内容(论文、专利等成果除外,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是从事生态恢复、资源综合利用相关领域研发、设计专业的企事业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响应人须提供新疆地区干旱荒漠适生种子的自有或第三方来源证明(自有种子:需提供新疆地区林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范围涵盖新疆地区干旱荒漠适生品种。采购种子:需提供供种单位种子经营许可证明,种子范围涵盖新疆地区干旱荒漠适生品种;
3.3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新疆地区相似干旱区矿山生态恢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领域省部级或国家一级行业协会科技奖至少1项(需提供清晰的证书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并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2项关于生态修复或资源综合利用相关发明专利,发表至少2篇关于生态修复或资源综合利用核心期刊论文(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论文需提供:论文名称、发表期刊号、刊物及检索页);
3.5财务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企业法人可提供财务报表;
3.6响应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响应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响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我公司发布的采购项目信息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公示,可以登陆查看。潜在响应人如需购买采购文件或响应,必须在中原云商网站(http://bid.zyepp.com/)进行相关用户注册。
首次参与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可参考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平台手册》,选择远程审核注册或现场审核注册。注册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及信息,经河南国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标活动。
现场审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汇处往西100米路北郑州龙宇国际21层。
中原云商客服热线:400-600-2367(有关电子投标的响应人注册、CA办理事项的咨询)。
中原云商技术联系电话:0371-85511621/0371-85511627。
技术支持QQ群:461632622
响应单位购买标书的流程:
登录网页版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登录→公告信息→选择采购项目进行报名和购标。具体操作方法参照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教程→响应人操作手册。
4.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响应人成功购标后,请在中原云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缴费途径(标书费和成交服务费电汇账户信息)
通过公司账户银行电汇交于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并备注标段编号。
户名: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该账户非响应保证金收取账户)
帐号:6500 1611 6000 5250 61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关于标书费和成交服务费发票的开具及索取应注意事项:请响应人缴费后3日内将开票信息、缴纳凭证以及收件地址发送至电子邮箱glgcfu@163.com,我方在标段结束后统一开具电子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请发送可复制粘贴操作的电子版,谢谢。)
本项目交费可能涉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中原云商平台服务费、响应投标保证金”,这三个费用的交付方式、汇款账户均不同,请仔细确认后再交费(中原云商平台服务费收取规则参照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教程)。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 月16日19时00分2026年1月26日19时00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电脑软件“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辑、上传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照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教程→响应人操作手册)。
六、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 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响应人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响应文件。
七、其他
7.1开启方式:电子一步法。
7.2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
响应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须从响应人对公账基本户汇出)。
7.3响应保证金交费方式
成功购买采购文件后,如需按照采购公告要求交纳响应保证金的,请根据中原云商系统操作流程设定规则进行保证金交费操作,具体操作可以参考采购文件附件:《中原云商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如有)或中原云商(http://bid.zyepp.com/)帮助中心中的操作流程教程。
7.4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5如果响应人参与本项目一次以上(包含本项目采购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请注意以下规则:
7.5.1响应人只需要支付一次标书费(第二次开始上传第一次交费凭证即可,包括项目发生采购方式变更)。
7.5.2响应保证金每次都要交(项目每一轮结束后,除响应人有违反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中关于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条款的行为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外,每一轮结束后,由系统退还响应人在本轮交纳的响应保证金),另外需要注意,每一轮响应保证金的收款账户是不同的。
7.6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平台:此公告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名不上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组。
监督电话:0991-6557881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口岸路5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08335552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7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699982982
邮箱:glgcfu@163.com
| 序列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采购数量 | 需求时间 | 生产厂家(品牌) | 备注 | 计量单位 |